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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繼續往下說道:“結婚後,吳海華從未拿我當女人看,我如何主動他都無動於衷,還不准我買用具,買回來就逼我扔掉。”
“但凡有外人在,他一定會扮演謙謙君子,對我照顧得細緻入微,扮演眾人皆知的模範夫妻。”
“後來,我無意中發現吳海華居然喜歡男人!按照那個圈子裡的說法,他還是個‘受者’!我後來看到過那個‘攻者’,長的人高馬大,二人舉止親密,外人還以為是關係要好的朋友,當初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後來才發現居然是這樣的關係。”
“本來的話,對於名存實亡的婚姻,我想提出離婚,但鑑於吳海華父親的權勢,如果吳海華不同意的話,我根本沒有辦法。”
“於是我便退一步,既然你有親密的愛人,那麼我也找個男人解決生理需求,各玩各的、互不干涉,反正喜歡我的男人多的是。”
“不過,鑑於他的面子,他並不能容忍我在外面有男人。他一旦發現我與某個男人多說幾句話,便會很不高興。”
“他不高興了,不罵人、也不打人,就喜歡用錘子砸東西,一聲不吭。砸東西之前,還會在地板上鋪上被子,砸完以後就去睡覺。”
“只要我承認錯誤——其實也不算是錯誤,完全還算是正常的男女交往,他立馬就會停止這種奇怪的動作,說會寬恕我,會一直陪伴我。”
李琳為了李氏集團,只能一忍再忍。她無奈地說道:“有時候我只能自欺欺人,經常給自己洗腦,告訴自己是‘中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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