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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商人不敢走私出關,皇帝下了嚴令,北方關口只開兩個,一個是宣府的上方堡,另一個就是大同的殺胡口。
任何從其他關口出關的商人都被視為走私行為,商人抓住之後直接殺頭抄家,私放商人出關的邊軍同樣殺無赦。
朱瞻基知道法令再嚴也在於執行,執行法令的是人,除了嚴刑峻法之外,更應該做的是讓邊軍吃飽穿暖,指望一支連飯都吃不飽的軍隊忠誠,憑什麼?
只有軍隊過上了好日子,他們才會在意觸犯法令的成本,因為無論什麼時候都有風險與收益的比較,風險大於收益,人們鋌而走險的思想就會減少,相反的收益大於風險,人人都會鋌而走險。
大明從建文時代開始腐敗就已經越來越嚴重,到了永樂時代朱老四得位不正,自然不敢跟他老爹那般痛下殺手反腐,到了永樂後期,腐敗已經明碼標價化,冰敬碳敬什麼級別的官員送多少都有成例,這種收入已經成為京官俸祿之外的一項重要收入。
地方官孝敬京官的冰敬碳敬自然是不會從自己的腰包裡掏,這些錢有經過加碼分攤到了百姓身上,大明的百姓從來不怕正賦,正賦有數,就算胥吏淋斛踢鬥,剋扣斤兩,依然不會多出多少。
可是這些雜項攤派就成了百姓脖子上的一道絞索,官府攤派下來,胥吏到鄉下聯合士紳執行,他們對付百姓的手段簡單粗暴,一句這是皇帝要收的稅,百姓就沒有辦法,再大能大得過皇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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