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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夜之事後,經“忠直”臣子們的不懈努力,大宋皇帝終於作出了重大讓步。
正月二十一,天子命開封府釋放了大部分涉案者,並當場宣佈大赦。
但同舟煙花鋪人員不在其列,理由是案情還未調查清楚。
一日後,天子連下兩詔。
其一,“應元符末上書邪中等人,亦得準依無過人例”。
其二,“監司輒以禁錢買物為苞苴饋獻者,論以大不恭”。
第一條,是恢復了部分“元祐黨人”的政治待遇。
從崇寧元年定元佑黨籍算起,已經過去了十餘年,很多列籍之人都過世了。
還在世的,就算恢復了政治待遇,仕途上基本也沒了指望。
此事其實是形式大於內容,表明皇帝逐步放開黨禁的謹慎態度。
嚴格來講,元祐黨事件其實是五十年前熙寧變法新舊黨爭的延續。
甚至,再往前二十幾年的慶曆新政也能追溯到一些根源。
到現在為止,黨爭仍在延續,而且不斷變本加厲,還遠遠看不到其終結的那一天。
第二條,其始作俑者乃是現任大名府知府的樑子美。
十幾年前,樑子美任河北路轉運使期間,用稅款買“北珠”以獻皇帝,
樑子美此舉頗遭同僚鄙夷,卻得到了天子嘉許,然後,其人便一路青雲直上,位列宰執。
其後,各路轉運使便爭相向皇帝進奉“羨餘”,
時至今日,此風越演越烈,已經嚴重危害到大宋的民生和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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