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珩一邊說著,還故意用小拇指敲著自己露出一小半的手機。
大叔立馬知道江珩是在激怒他,想他當場發飆,但他幾十年的米飯不是白吃的。
大叔也裝著可憐,為自己解釋著:“我兇慣了,這句話沒其他意思。我也沒摸動物手。他給我端奶茶的時候,我只是碰巧捱到了,這能叫欺負嗎?我也是無辜的。”
大叔還擠出了一滴眼淚。
警察露出了遲疑。國家一直嚴打欺負未成年這種行為,陰溝小巷裡欺負未成人倒也說得通,但奶茶店公眾場所,頂風作案的人還是少之又少的。
江珩適時開口:“要不查查監控?他還拍人屁股呢?這可不是碰巧就能拍的。”
警察皺眉道:“你還拍人屁股了?”
大叔繼續狡辯,“我以為他是熟人才.....”
警察直接打斷了大叔,“查監控,你也別解釋了。”
“警察叔叔,他欺負的可是未成年動物呢。按照國家的法律,起碼兩年以上。”
“.....”大叔崩潰了,這傻子原來懂法的?
警察又訓斥著江珩,“你打架也不對,遇到這種行為直接報警就好,市中心的店還怕人跑了不成?”
江珩認真認錯。
警察敲著桌子,“態度還算良好。就兩千字檢討,什麼時候寫完什麼時候回去。”
江珩毫無怨言,他指著大叔,“那他呢?要判幾年?”
警察說:“如果情況屬實,摸小手加拍屁股,兩年徒刑。但如果能提供對方 是動物的證據,再加上兩年。一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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