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她的男人跑了,她就當他的男人死了,她要做兒子的天,做自己的天。
林敏芝心中下定決心,帶著季眠敲開了一家單元房的門。
“咚咚”兩聲,林敏芝緊緊抱著季眠,緊張地開口:“張大哥,在家嗎?”
屋內傳來凳子拖地的聲音,男人的腳步漸漸靠近,門開了。
林敏芝道:“張大哥,打擾你真不好意思,我有點兒事兒想請您幫忙。”
張大哥是林敏芝擺夜攤認識的水泥工,全名叫張先禎,沉默寡言的一位大哥,經常在買林敏芝的煎餅吃。
有一回林敏芝被工地上一幫流氓調戲,就是張先禎幫她打跑的。
林敏芝聽老街的人提起過,張先禎以前是當警察的,在邊境保衛國家。
後來跟匪徒纏鬥,被打斷了腿,現在還是跛的。
退伍後,張先禎回桐城後發現老婆帶著兒子改嫁了,國家的保障沒跟上,他就託朋友在工地上找了份活幹。
張先禎以前是警察,又是保衛國家的,人仗義。
林敏芝有困難,走投無路了,只好來找他。
“張大哥,我想問你借點兒錢。”林敏芝站在門口,頭都抬不起來:“借一百塊,我下個月就還。”
家裡還有三百多,季眠上幼兒園四百,她借一百,剩下十幾塊錢就做家用。
只是……一百塊,在一九九七年,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九十年代,大部分人的工資都只有兩三百,如果張先禎不肯借……林敏芝也不抱太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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