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和李豔娜已經領了證。
算是正式的合法夫妻。
李豔娜沒有父母和子女。
她若是死了,受益最多的那個人,就是我。
巡捕們不停的開導我,刺激我,想要讓我承認,我就是兇手。
可我不是!
我是娜娜的老公!
我只咬住了一點。
我沒殺人!
“看來,你還需要重新考慮一下!”
巡捕們見我這個態度,便又讓我回去再考慮考慮。
考慮的結果,當然還是我沒有殺人。
這些日子,真的很灰暗,很難熬。
唯一值得慶幸的一點是,李豔娜還活著。
但是沒有度過危險期,已經準備轉入重症監護病房,還在昏迷當中。
這是華子託關係,找一個看守我們的巡捕給我帶來的話。
聽到這個訊息,我整個人為之一振。
萎靡不振的我,終於有了力氣。
謝天謝地!
沒有閱卷,沒有庭審。
所以我不能和任何外界的人接觸,包括律師。
好像這些巡捕們都喜歡跟我作對一樣。
只要我不鬆口,他們就一直拖延這個案子。
我真的很痛苦,我很想去看看李豔娜。
其實,好不容易進來一趟,我應該多讀一些書的。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上次,我從書本里學到了很多的知識。
可是今時不同往日。
我的心裡牽掛著李豔娜,根本就沒有心思去看書。
我哀求那個上次給我遞過話的巡捕,讓他幫我看看我的娜娜是否還活著。
那巡捕讓我等著。
第二天,巡捕又帶來了華子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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