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哪個男生在這個年紀可以真的放下尊嚴在外面賠笑賺錢,還不是太需要錢了麼。或許像小萬老闆說的,去他店裡兼職,也算是一條出路?
羅霄換了衣服,今天他偷偷摸摸回家了一趟,他那沒了老婆後整天喝酒賭錢的爹正好不在家這才給他逮到了換身冬天衣服的機會。
“誒?你怎麼在這啊?”
“我換衣服啊。”
“我看思銘把你的客人灌酒的時候放了一粒R7,人昏過去後帶到包廂裡了,不是你喊他一起的嗎?”
羅霄在酒吧裡工作也有段時間了,這樣一幅好皮相,性格也過得去自然也有幾個能說的上話的同事,他飛快地穿好外套,“思銘把他帶哪了?”
“F419。”
操!
酒吧裡什麼營生都有,思銘做的就是皮肉生意,羅霄是一萬個不樂意和這種人扯上關係,那個人為了錢和虛榮心什麼都願意做,還曾經想拉著羅霄一起陪老闆氣得他差點擼袖子和人幹架,小云朵要是落在這個人手裡可不是得掉層皮。真是不長記性,一個人就敢來酒吧,還去包廂,上趕著找草呢。
在這個地方他也看過許多荒淫無度的場景,幾個人一起共享一個人,或者幾個人一起服侍一個人,甚至在公共場所上頭瞭解開褲頭就可以幹。
拜託了,老天保佑。
羅霄這輩子測試1500米的時候都沒這麼費勁過,一把推開門的時候心臟還在砰砰砰亂跳,看到包廂裡的場景後嚇得他吼出的聲音都是破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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