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無不良嗜好……”
低沉冷漠的男性嗓音,等到他終於可以緩緩睜開眼睛,一疊資料“嘭”一聲砸在桌面。
出乎預料,對面並非審訊的警察,模糊尚不清晰的視野中呈現的是西裝革履的年輕男人。
“我是一名律師,我姓靳。”不等他開腔,男人悠然自我介紹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主犯需要承擔所有罪行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李先生至少要在牢裡蹲上十年的時間。”
低垂著頭的男人嘴唇明顯哆嗦了一下,然而隨之雙唇緊閉緘默,最終還是沒發出一聲響。
“李先生,或者稱呼一聲李醫生更合適,升職前景一片光明,為什麼甘願自斷前程?” 嘴角一勾,靳洛十指合攏放置於桌面,狀似不經意探尋:“聽說李醫生出身自奉安孤兒院。”
奉安孤兒院與奉安私立醫院千絲萬縷,其中幾分慈善心只有實際掌控人心裡一清二楚。
“我的律師出現之前,我不會回答你任何假設性的問題。”形神狼狽,鎮靜未喪失殆盡。
“很抱歉,如果你指的是範城達律師,他十分鐘前因為妨礙司法公正被吊銷了律師執照。”淡然自若一句解釋不費吹灰之力,神經緊繃的男人蒼白的臉色逐級變為了難看的慘白。
“如果警方有確鑿的證據我心甘情願伏法,除此之外,任何的栽贓汙衊我都不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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