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長,為什麼不是從背後刺的呢?”一名丨警丨察問。
“昨晚我和老彭反覆做過試驗,創面的角度不可能是從背後,另外在死者身後沒有發現疑似兇手的腳印,但是正前方卻有一組模糊的腳印。”
宋朗把幾張照片放在白板上,那是一串模糊的皮鞋腳印,他說:“腳印我們已經送到足跡鑑定專家那裡去鑑定。”
另一名丨警丨察說:“我覺得也有可能是死者彎下了腰,比如突發急病或者中毒了,兇手趁這個時候下的手。”
宋朗點頭,“好建議,我會讓老彭查一下死者有沒有疾病或中毒跡象。”
他繼續說:“比較有意思的一點是,兇器在刺入死者背後之後被拔出來一次,然後又插了回去,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兇手在刺入兇器的時候不小心留下了自己的痕跡,比如把自己的手割傷了,ta拔出來清理乾淨之後又插回去……但這裡面有矛盾,因為留下兇器對兇手是極為不利的,哪怕沒有任何指紋和dna留下,這樣的管制刀具也很容易追查到源頭。另一種可能是兇手在殺害死者之後,將兇器拔出,然後將另一把刀插進傷口,這樣的話留在屍體身上的就不是真正的兇器,可是ta這樣做的目的何在?”
“嫁禍,誤導調查!”有人猜測。
“這些我也考慮過,還有一種可能,兇手因為某些原因不方便帶著刀,ta害怕刀上滴落的血跡反而會暴露自己的去向,或者身上沾上血會使自己遭到懷疑,又或者ta要去見什麼人,所以ta選擇把刀留在現場……”宋朗補充一句,“這些都只是推測,你們也不要受我的誤導,自己多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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