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惠卿說道:“去年對全國土地初步清查,豪門隱沒的土地,就達到數百萬畝之多,一方面國家收入不足,一方面大筆稅金進入那些富豪的口袋中。而許多貧窮的百姓,卻在賣掉田地之後,還要交納稅金,致使百姓困苦不堪。而且兼併之風至今愈演愈烈,如果放任發展下去,下官恐怕有一天,國家能收稅的土地越來越少,而沒有土地卻要交稅的百姓越來越多。唐太宗所謂民者水也,不可不慎呀。所以下官以為方田均稅法雖然有種種困難,也必須推行。”
呂惠卿所說的原因,王安石早就明白,否則他也不會一定要推行方田均稅法。而石越所說的三點疑問,第一點他並不在乎,他的觀點一向是,如果清查,本來有十家隱瞞不報,現在查出了三家,還有七家繼續隱瞞,那仍然是對國家有利,比不清查要好。而專門清查朝廷官員和他們的親戚,只怕各種流言立時就要滿天飛,他王安石可不是不知道世務之人。而第三點他也不在乎,因為他自認有一系列良好的手段,可以保證任務能夠完成。讓他擔心的,倒是第二點,要不要派出專門的監察官?
王安石根本沒有意識到,很多問題,不是監察官可以解決的。小吏們從中做假的方法太多,不僅僅是田地的大小,還有田的等級,把給了賄賂的人家的一等田,變成下等田,把沒給賄賂的人家的差田變成好田,單是這一種手法,就足以讓方田均稅法把大宋搞得雞飛狗跳。而這一點,只怕短時間內連石越也沒有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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