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08 23:36:41
那天天氣特別好,他說帶我出去曬太陽,自從腳受傷之後我就很少出去,感覺自己都要長書蟲了。。。。。
錦重裡面穿著水藍色的毛衣,外面是淺灰色的風衣,純色格紋的羊毛圍脖,一隻腳點在地上支著腳踏車,陽光在他的身上跳來跳去,見到他瞬間的時候竟然有種地老天荒的感覺。我真的是覺得自己戀愛了,自己從內到外都吸足了陽光,不再憂鬱不再悲傷。
“你哪兒弄來的腳踏車啊?”我問。
“他們都說這個圍脖好看。。。。”他笑呵呵地看著我。
“喜歡嗎?”我問,那是我給買的。
“好看,他們都說特別有品位。。。。上車。。。。”
“去哪兒啊?”我問。
“曬太陽啊。。。。”他笑著說。
我們從小門出去,一路上,陽光透過凸丫丫的樹枝穿梭在我們的身上。他的圍脖在風中歡快地笑著。
我靠在他的背上,他回身有手摸了一下我的頭髮“冷不冷?”
“不冷,好好騎車。。。。。”
我越說他越逞強,騎車左右地轉。
“呵呵,別鬧了,街上人多。。。。”我笑著說。
他回過頭嘿嘿地笑,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他長得說不上帥,還有點兒黑,但是就是喜歡,我不會膚淺到因為外表去喜歡一個人,外表就是皮囊,皮囊早晚會腐化,腐化之後就是殘渣,這個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人的品質和人的智慧,而且是越老越有味道。愛上皮囊是短暫的性趣,愛上品質和智慧那是一輩子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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