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喝過了五六杯酒,不妨捱到他身邊去聽聽。他常常有些驚人之語。跟他的太太也可以談談,這一位是他新娶的,是個妙人。
在酒吧間裡,碰上了哈佛的一個同班同學:
侯恩,你不曉得給《太空》工作是怎麼個味道呢。那個老闆!可惡透了,簡直是個法西斯。他那裡蒐羅了一批寫文章的,都是人才,個個賣足了力氣替他幹,生怕丟了飯碗,因為那裡可以掙到兩百塊錢一個星期,丟了飯碗的話另行謀生就困難了。他要的文章總脫不出那一套,可是他鬼點子多極了,說實在的,我每次看到他們絞盡腦汁炮製出那種破爛貨來,我就直打噁心。--掏出了一支菸。--你又幹嗎要吃這碗飯呢?
我是鬧著玩兒的。
你該不會寫那種混蛋文章來弄個作家當吧?
哪裡,我算什麼作家,我連文章都不大想寫。
唉,想寫文章的人也實在太多了。依我看真有點意思的簡直連半個也難找。誰說不是?
反正咱們就糊里糊塗喝它個醉,找個女人睡上一覺,到天光大亮再起來。對。
歐洲的戰事一開始,他就決心去參加加拿大空軍,可是他夜間的視力達不到標準。事實上他的本意也不過是想離開紐約而已,在這個大都會里他實在待不下去了。晚上他有時會隻身外出,搭上公共汽車或高架列車,一直乘到終點,來到布魯克林或布朗克斯信步所之,且走且看地行於在靜悄俏的街頭。不過他更多的卻是去貧民窟,去感受那裡特有的淒涼滋味:看,水泥門階上坐著的是位老婆婆,呆滯的眼神表明她住這樣的破屋、這樣的陋巷,已經有六、七十年了;再仔細聽聽,迴盪在石硬的柏油路上的分明是一片童聲,卻是那樣沒精打采,聽不出有一絲歡樂。終於激情又化作了行動:他透過一個朋友的介紹,在內地一個城市裡當了一名工會組織員。在組織員訓練班訓練了一個月,然後就去一家工廠,用了整整一個冬天的時間做動員工人入會的工作。可是冬天一過事情卻又崩了。因為等到大部分工人都入了會,工會也得到了承認,工會領導人卻又決定不罷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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