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05 22: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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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是個倔犟的人,誰的話都敢不聽,只有她的眼淚能摧毀我的一切防線。此刻看著她眼淚汪汪的可憐樣兒,我的方寸又徹底大亂了,不假思索地就同意了她提出的一切要求。比如搬家以後每天中午不回家,兩人一起找個地方吃飯然後去逛書店直到下午上課為止之類的。在我的再三承諾和反覆撫慰下,她總算止住了眼淚,跟著我去我家洗了把臉然後回家了。
在接下來的整個寒假裡,她幾乎天天來找我去看書或者打球,只有春節前後那幾天除外。我知道她這是想把我搬家之前的最後幾個月時間充分利用起來,所以也就沒有抱怨,只是默默地陪著她逛遍了我市幾乎所有的大小書店,不管天有多冷風有多大雪有多厚都不例外。而她也投桃報李,三天兩頭地拖著一條打著夾板的胳膊陪我去打籃球,就連旁邊的人看見了都說:“喲,這小姑娘倒真是精神可嘉啊,手都斷了還來打球!”
一個多月後,寒假終於結束,我倆又開始了新學期的生活。這時候她的右臂已經痊癒,又可以像往常一樣和我一起騎車上學了。出於這樣的生活將在一個月後結束的考慮,她又提出了額外要求,就是每天放學後我們倆在分手的那個路口(即“工”字中間那一豎與下面一橫的連線處,詳見前述)不要馬上急著各回各家,而是在這裡聊一會兒再走。對此我當然肯定是馬上就答應了,可那時我倆的話還沒多到那種程度,大多到這裡時已經是有一茬沒一茬地閒扯了,以至於那時我們倆每次在路口的聊天最後都是以類似下面這樣的對話而結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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