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一粒種子已經在我心中慢慢萌芽,那就是我不能再給別人打工,受人擺佈。奶奶的回去我就自己幹哼。不過這份錢我要先掙到手。不然我沒自己乾的資本呀!
我:“經理,我可是從河南走著往回背呢呀?我是拔山涉水呀,翻山越嶺啊,生怕被人看見呀。求你了多寬限幾天吧?”
經理:“豬頭呀,你不會把他屍體裝起來租個車呀,或者坐火車,飛機回來不都行。不過我不管報啊。”
我:“靠,媽的不早說,可以坐車呀,我以為背屍工的工作就是必須揹著呢。”
經理:“你腦子屎做的呀,誰說必須要揹著回來的?你不會耍點心眼呀。幹工作哪有象你這樣兢兢業業的。就算要求必須揹著,你可以坐車回來,見我時揹著見不就行了嗎,那樣你不和我說我也不會知道呀。動點腦子好不好?”
說完便掛掉了電話。
而我被罵得渾身起球起電,我摸了摸我的寶貝葫蘆:“媽的,太不給我面子了,。哼,待老子回去收了你呀聽的!”
日期:2009-6-3 17:04:00
平靜一下心情,我剛要帶上小噸的屍體準備下山,這才發現我還是劍聖之身呢。
我:“媽呀,這可咋辦呀。人類發現這麼個妖怪還不得殺了我。也就魔獸爭霸玩家用獸人的能護著我一下,可其他玩家(ud,ne等)會殺之而後快的。關鍵劍聖這個英雄特騷。當初就是瞎變也不知咋變回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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