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0-13 11:31:04
46、獨自去偷歡
到了海*****門口,我和吳芳匆匆下了車,我們直奔大廳而去。那個王大哥很會附庸風雅,在大廳進門的地方,擺放了一個“紅鯉戲水”的巨大的蘇繡屏風。我剛轉過屏風,感覺手上空蕩蕩的,大叫一聲:“哎呀,我的包!”我把小包忘在車上了,包裡有我那張二十多萬元的銀行卡啊!在出租車上時,我隨手把小包放在身邊,因為心情不好,心裡有點懊悔,想著陸佳偉一家,要是不肯接受我的錢,那該怎麼辦?心裡有點亂糟糟的,下車時竟稀裡糊塗把包忘拿了!
我急得冒了汗,那畢竟是一筆鉅款,而且,我要用來送給陸佳偉治病的,這下倒好,老天也跟我作對,竟然被我弄丟了!可氣的是,我坐車從來不跟司機要發票,要發票有什麼用?又不能用來報銷!可是,現在我連包丟在哪輛車上也不知道,因為不知道車牌號。吳芳一點不著急,還幸災樂禍地說:“丟了才好!省得你一天到晚唸叨著送人,這下好了,沒了,看你拿什麼送?”我罵道:“吳芳,你安得什麼心呀?快幫我想想,回憶一下,剛才他那輛車的號碼多少?”吳芳說:“你急有什麼用?趕快報警吧!”
我打110報了警,說明在五分鐘前,我的放有銀行卡的小包,遺失在一輛藍色桑塔那轎車上,司機是個四十來歲的男人,車牌號碼不記得了。接警的問我在什麼路段下的車?計程車往哪個方向開的?我作了回答後,110報警臺安慰我說:“請彆著急,計程車上有定位系統和呼叫系統,只要東西還在車上,我們會提醒司機注意的,一有訊息,會馬上和你聯絡!”我的心漸漸平靜下來,不再那麼著急了,銀行卡雖然在包裡,但卡上有密碼,有人撿到也領不出錢的,如果卡找不回來,就麻煩一點,要去銀行辦理掛失。我看到過警方提示,提醒市民不要把銀行卡和身份證放在一邊,以免丟失後被人盜領,我照著做了,還真派上用場,要不然,誰撿到卡把錢取出來,那就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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