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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宣和二年(1120年)金朝已經對遼有了絕對的優勢,佔領了遼上京,盡佔遼一半的土地。就在這樣的背景下,佶佶派出趙良嗣等人作為談判代表赴金商議條約。而金朝方面也是一副不著急的樣子,雙方就這樣墨墨跡跡地討價還價。這時候阿骨打還忙活著打遼上京,正好給了他一個在宋人面前顯擺的機會。金兵還真有戰鬥力,沒用三個時辰就把上京攻下來了,估計這時候阿骨打一定心中崩驕傲,你看我這手下,打遼人和玩兒似的。而趙良嗣雖然是遼人,看著金人打遼倒是沒覺得怎麼樣,他現在就想著怎麼能和金人談判。趙良嗣自打投靠了佶佶,自然處心積慮地替佶佶賣命。可是女真人也不是傻瓜,死活不把幽雲十六州都送給佶佶,本來嘛,就是自己流血流汗掙回來的,為啥白送人啊?再說了連佶佶自己都沒搞清楚自己想要什麼,手詔上只是泛泛的寫著“燕京並所管州城”,怎麼理解都行。這樣怎麼談啊?一點談判的技巧都沒有。於是女真人鑽了空子,鐵了心不多給一分土地。兩邊膩歪來膩歪去,好歹是定下了基本的約定:一金宋共同攻遼,金負責長城以北,宋負責攻打燕京;二滅遼後,宋把原來給遼的歲幣轉送給金,長城之南的地方歸宋所有;三雙方不得單獨納降;四一塊出兵。這就是所謂的“海上之盟”,而這個條約看起來不錯,但只是些原則性的框架,細節基本上沒定,這也就為後來戰事再起留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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