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打算重新招人,生活上嘛,我還想再等等看。”
“恩,我現在可以回答你了,工作上,你不用招了,生活嘛,你不如重新招。”
“給個機會嘛,大家關係這麼好。”
“切,誰跟你關係好了。”
“中午我請你吃飯。”
“不用你請,我自己會去吃的。”
“我請你吃大盤雞。”
“那好吧。”
我發出最後三個字的時候,樂樂的看了一眼劉思佳辦公室,他也抬頭衝我笑了笑。
然後,大家繼續做事。
有時候,人總是小看了自己,以為自己做不到某件事情,其實,某件事對自己來說,本不是難事,是自己以為的很複雜而已。
一如我對愛情的認知。
在我的認知裡,我看中的人,那他就一定屬於我,當我們真正愛了的時候,那我們就誰也捨棄不了誰。刻骨銘心的愛情有沒有?有!
所謂的刻骨銘心,就是傷的徹底,痛的徹底。
我一直以為,忘記一個人,是很難的事,尤其是剛和廖偉分開的那幾天,我覺得,他成了我的習慣,成了我某種戒不掉的條件反射。
可殊不知,地球離了誰都照樣轉,太陽離了誰都照樣天天東昇西落。
我很慶幸,我很安心。
原來,放了他,不要他,其實是這麼的輕鬆,這樣,我可以不再傷害我的父母,也不再傷我自己。
我笑了笑,喝了一口可樂,看著對面認真打量我的劉思佳,覺得緣分這東西真是妙不可言,愛情是如此的難以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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