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23 11:04:02
冬至日,在宋時與年節彷彿,最是重要。按慣例朝中應有七天的假日!只是淳化三年發生這件事的時候卻需上早朝,應該是冬至日放假還沒有在趙光義一朝形成法定假期。事情究竟如何,慕雨亦不是特別之清楚。此處只好存疑。張氏做的酒壺正是為了在冬至這一天用,在元僖早朝前,她與李夫人二人為丈夫上壽。張氏主動為二人斟酒,先給元僖倒的是酒,給李夫人倒的卻是毒酒。這樣,李夫人如果死了,人們只以為她是暴卒,不會懷疑張氏在酒中動過手腳。
眼見的大功告成,孰知,人算不如天算。張氏正在竊喜之時,事情卻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元僖雖然不喜李氏,但畢竟與她是多年結髮夫妻,面上還是要作出相敬如賓的樣子。二人相互恭祝佳節,居然互換了酒杯。張氏倒完酒之後,立刻抽身離開了是非之地,躲在屏風後面看時,不由地捶胸頓足。卻不敢上前阻止,眼睜睜看著元僖把酒杯中的毒傾入腹中。
王繼恩不辱使命,很快審結了元僖之死的案情真相:趙元僖中毒身亡之事證據確鑿、人證物證俱在,張氏與做酒壺匠人很快被拿獲。張氏自縊而亡(一說為臠釘於東華門外),左右親吏都因此而獲罪、杖責的杖責,免職的免職。張氏父母的墳墓也被毀,親屬也盡數遭流配。就連死去的元僖也被停冊禮,葬禮的規格驟降,只是用一品鹵簿的待遇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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