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百姓權益最切身相關的,似乎只是官員偵破刑事案件的智慧膽略和拆解民事糾紛的品格與能力。
包公,狄公,兩位“冥府”的鬼判。
他們兩大清官千古流芳深入人心的,都是破案審案的本領。
而他破案的本領在哪?“冥術”與“靈磁感”。
冥府或陰司,俗稱“閻王殿”。首席大法官,自然就是閻羅王。民間曾經認為,閻羅王也即地藏王的化身,其實不然,閻羅王也屬冥府之後。
閻羅王和地藏王一樣並非國粹,原籍都是冥府弟子,閻羅這個大號,原本是冥府出眾的弟子。
道教很多人認為閻羅王就是冥府創始人。
其實不是,冥府中很多出眾的弟子為爭排名,把冥府搞的四分五裂。
閻羅王為保冥府招牌,在地下另創一界,以他為首的“冥界”又名,另一冥府。
整個的冥世界都歸閻羅王主宰,人們有時也叫他冥王。
閻王看透了世間人類的醜陋惡性,所以他也會參與人間的事物,但很少,只是在人死,派牛頭馬面前往收魂。收來的每有個魂,閻王都會檢視他生前所犯下的罪孽,然後送往每一個地獄,罪孽越深,地獄的層次也隨之加劇。“冥府二十五地獄”很多人認為,地獄最高是十八層。其實並非如此,
第一 監天地獄
第二 平天地獄
第三 九天地獄
第四 律令地獄
第五 清冷地獄
第六 無量地獄
第七 太真地獄
第八 三六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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