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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8-21 17:27:00
在我看來,剩下的大都是甲女和丁男。
甲女一路懷揣理想主義寧缺毋濫自不必說。記得有一次陪一個姐妹兒光臨一個為大齡青年舉辦的聯誼會。聯誼會上第一個唱歌的是一位39歲的未婚女,她的長相很普通很普通,看上去已經不顯年輕了,長髮梳成了一個馬尾,但還是可以隱約看見根根白髮夾雜其間。她唱的是什麼歌我已經記不清了,只記得其中一句歌詞:“既然遇不到我愛和愛我的人,我願意再等,我願意再等……”她自己唱到動情處竟眼裡噙了淚水。這句歌詞和她虔誠的樣子讓我感動了良久,為她的執念與堅守。我想這樣的女子的命運終不會太差,因為她一直會踐行寧缺毋濫。
另一種甲女的命運就相當可悲了,且不說她們是因為什麼剩下的,她們過了30歲,就開始手忙腳亂起來,因為女性畢竟有個生育的考慮倒也無可厚非。但“忙中必出錯”的警示是沒有人明確告訴她們的,只得靠她們自己的運氣與造化了。她們的目標首先鎖定30歲以上40歲以下的未婚男,但轉了一個大圈子,無不發現這個年齡段的未婚男(沒物件男)要麼是木訥的(從小就是女權家庭裡的乖乖男居多,三十好幾的人了,月月工資還全交爸媽,每月只留200元零花的大有人在,悲催啊!);要麼是疾病的(精神疾病、臟器不全、身體內有假肢、區域性有鋼板的都說不定,絕非危言聳聽!);要麼就是蹲過監獄刑滿釋放的(這種“前科男”通常會去婚介之類的場所找物件,因他們總有段歷史不能自圓其說,他們通常會稱自己服刑期間為“在外”,當然,他們絕對是未婚這根本不用考量,因為服刑期間是絕對不能結婚的,服刑前有物件的也大抵散了)。這一圈兒尋下來,甲女受到的重創可想而之,鬱悶是發乎於心的。30-40歲的未婚男(沒物件男)咋都是這狀況呢?看來自己下手晚了,當初哪個追自己的同窗都比這些丁類小子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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