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31 17:33:00
說起來挺有意思的。我34歲了,沒結婚。沒結婚的原因是不想承擔責任,曾經想過,後來因為種種機緣巧合破滅了,傷大了。從此以後對女人的定義就變了。
我是個什麼人?從小家裡條件不錯,不知道什麼叫人間疾苦,沒有生活壓力。剛大學畢業老爸給安排工作,幹了一天就跑了,理由是機關單位無事可做憋悶,我告訴老爸要闖蕩幾年,一直到現在。其實在我心裡歲月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家裡拿我都沒有辦法。這幾年,得意的時候換女人跟換衣服一樣,這時候的女人在我眼裡就是寵物。失意的時候就想隨便找個女人過日子吧,這時候的女人在我眼裡就是避風港。但是就算我想隨便找個女人,她們也會有要求。最低的要求是想要個孩子。我倒黴的時候吃飯都成問題,誰來養孩子?開玩笑!算了,我不需要女人給我安慰。日子還在一天天的過,我是沒有安定下來。唯一進步的地方就是從前掙一個花兩,現在掙一個花一個。千金散盡還復來是我的人生信條。很多人受不了花慣了再次受窮的日子。我卻無所謂,怎麼樣我都能過。因為我很確定自己是餓不死的,幾年一個輪迴,我還會回來。
2010年夏天,存摺裡就剩下幾千塊。呵呵。我需要工作。這份工作讓我碰到了一個女人。隨後的一年,我的生活像做夢一樣。現在回想那很不真實,但卻真實的發生了。她已經結婚還有孩子。照說這種型別的女人從來不是我的菜。但是老天爺玩我,給我出了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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