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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28 11:35:17
你……快……來,……我……我……我殺人……了。
許願哭的上氣不接下氣,我也嚇傻了,結結巴巴問出了許願在家裡,我抓起衣服胡亂套上就奔出了房間,徐晴也剛剛起來,真坐在客廳吃著水果,看我沖沖奔出,嚇了一跳,跟我跑到門口,關切地問道:“怎麼了?出什麼事了?”
“回頭再說!”
我沒有辦法跟徐晴解釋什麼,如果許願真的殺了人,我希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坐上計程車,我的腦海中翻江倒海,各種情形閃現在腦中。
怎麼辦?
我幾乎把這輩子所有知道的,聽到的,想到的法律知識都過了一遍。
怎麼辦?
怎麼才能救許願。
逃避法律肯定是不可能。
我第一想法就是把屍體藏起來,但是隨即打消了這個念頭,太幼稚了,天網恢恢,誰跑得了?
有沒有法律能救得了許願。
正當防衛。
如果是正當防衛的話,許願可能不會被判刑。
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是個男人,就要讓許願跟丨警丨察說,是打算非禮她,甚至**她,她失手打死的。這就要看是怎麼殺的,傷口在哪裡,她與被殺者是什麼關係,最關鍵的是要是個男人,而且最好是遠日無怨近日無仇的陌生人。
如果是女人,入室搶劫可以麼?這個藉口似乎不太靠譜。
激憤殺人。
激憤殺人的話,許願可能不會被判死刑,十幾年就可能出來。激憤殺人的話,只能說我跟那個女人有一腿,那個女人跟著許願炫耀,甚至逼迫許願離開我,許願一氣之下,失手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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