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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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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7-19 11:16:33

第十章跨荊有益

第一節、不該如此

建安十九年夏,劉備走進了成都城。擺在他面前的問題很多,他需要一個一個地處理。

劉備進入成都後,立刻宣佈自領益州牧,史稱“復領益州牧”。這裡的“復”字意思是,在領了荊州牧的基礎上,又領了益州牧,也就是兼牧二州的意思。城進了,也宣佈了“益州是我的”,接下來他又做了三件事情。

第一,縱兵劫掠。

劉備在圍攻成都的時候,為了激勵廣大戰士、官兵、指戰員們的鬥志,曾經許諾,“若事定,庫府百物,孤無預焉”。意思是如果能拿下成都,庫府裡的財務百寶,都是你們的,我劉備自己一件不要。將士們都感覺他很慷慨,士氣高漲,但那時候他是拿劉璋的東西送人情,所以不心疼,只要能拿下益州,他豁出去了。現在成都已破,劉備成了成都新主,士兵們自然記得劉皇叔說過的話,於是紛紛“舍干戈,赴儲藏,競取寶物。”劉備的大軍瞬間由正規軍變成了強盜團,國庫遭到了毀滅性洗劫。

第二,取民財賞眾將

劉備入城後應該是十分高興的,所以按照國際慣例,免不了要舉辦個慶祝晚會和頒獎授銜儀式什麼的。錢自然從老百姓那裡出,於是史書記載,“先主克蜀,蜀中豐富盛樂,置酒大會,饗食三軍,取城中民金銀頒賜將士,還其谷帛。”《三國志.先主傳》的記載裡,沒有“民”字,就是“取金銀頒賜將士”,那麼就一下子變成,劉備自己掏腰包大賞諸將了。其實不對,胡三省在注《資治通鑑》的時候說明:“凡城中公私所有金銀,悉取以分賜將士,至於谷帛,則各還所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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